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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71-3971709
发表日期:2016-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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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革

姓名:王晓革

职位:合伙人

电话:13015226058

邮箱:wxg6851@126.com

专业领域:侵权纠纷、各类合同纠纷、知识产权纠纷、刑事诉讼、保险、票据、劳动争议等

其他职务

内蒙古东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内蒙古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专业保护委员会委员

呼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专业保护委员会主任

内蒙古广播电台特约评论员

内蒙古广播电台《法治直播间》律师团荣誉律师 


主要经历

2007年与胡丽妹律师共同代理了二连市一名六岁女童在幼儿园遭受教师的伤害,导致瘫痪后,向幼儿园提起的伤害事故赔偿诉讼,该案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该案例已入选《未成年人维权典型案例精析(二)》(法律出版社20107月);2007年与段亮律师共同代理了鄂尔多斯市一名五岁女童因被租住的房客杀害,其父母向杭锦旗公安局提起的国家赔偿诉讼,该案例已入选《未成年人维权典型案例精析(二)》(法律出版社20107月);2007年,呼和浩特市六犋牛村发生了恶狗咬死六岁男童的事件,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自治区主流媒体几乎全部进行了报道。王律师代理了六岁男童的父母向饲养恶狗一方要求赔偿。最终本案调解解决。2010年,代理刘某向和林格尔县城建局提起盛乐园区雕塑著作权纠纷诉讼。该案作为观摩庭在内蒙古财经学院开庭,相关媒体做了连续报道。2012年,作为监理工程师李某在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在中心实验小学报告厅倒塌事故中犯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辩护人,参加了诉讼。该案造成六人死亡,社会影响很大,最终李某被判缓刑。另外王律师作为内蒙古电视台特约评论员,长期参与《点经内蒙古》、《百姓热线》、《都市全接触》等栏目的评论工作。曾在内蒙古电视台《空中大讲堂》主讲“刑事诉讼中的正义”等讲座。


主要荣誉

2008年被中共呼市司法局委员会评为“2007年度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 

2009年被共青团呼市委员会评为20062008年度全市“青少年维权工作先进个人”;

2009年被评为内蒙古广播电台《法治直播间》律师团荣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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