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职务
中央统战部党外知识分子信息联络员
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委员
内蒙古律师协会副会长
主要经历
胡律师毕业于辽宁大学法律系,自1999年执业以来,共为百余家企事业单位及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个人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代理各类诉讼及非诉讼案件1600余起,在法律服务过程中得到客户的一致好评。自2005年起在内蒙地区开展
“未成年保护公益服务”关注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2007年开始胡丽妹律师组建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志愿律师网络,几年来带动全区近600名未成年人保护志愿律师面向全区的未成年人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800多起,免费解答咨询近10000起,为全区10万余名未成年人进行普法讲座。于2006年3月,胡丽妹作为全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律工作学者代表到香港参加了为期十天的访问、交流活动;于2006年11月作为国务院“实施十一五妇女、儿童发展保护纲要”督导团专家到东南三省进行检查、督导工作。
主要荣誉
2006年,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授予“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特殊贡献律师”荣誉称号;
2006年、2008年两次被呼和浩特市司法局授予三等功;
2007年4月被评为内蒙古自治区“十佳”律师;
2009年被评为全国“五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
2011年9月在全市妇女“巾帼建功”活动中被呼和浩特市“双学双比”活动领导小级与呼和浩特市妇女联合会授予“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
2012年3月荣获自治区“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